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全文版我,天生吃出马仙饭碗这件事

全文版我,天生吃出马仙饭碗这件事

云路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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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说叫做《全文版我,天生吃出马仙饭碗这件事》,是作者云路遥的小说,主角为胡小八吴旭东。本书精彩片段:<p>内容精彩纷呈,《我,天生吃出马仙饭碗这件事》的人物塑造相当精细,每一个角色都有精彩的故事。这本小说已连载至第 500章 出马仙终章。,总字数已超过1097305,是悬疑灵异、灵异、读者不容错过的好书!</p><h3>书友评论</h3><p>其中的地名,方为,都是非常真实,特别特别特别好</p> <p>结尾不太好,感觉很遗憾,草草收场啦,,有点应付的感觉[笑][笑][笑]不过,整部小说非常棒,真实,敬畏之心肃然而起</p> <p>期待作者的下一个作品 [偷笑][偷笑] 这个小说超级好</p> <h3>章节推荐</h3><p>第 374章 黄婶儿家的故事(六)</p> <p>第 375章 再进梦魇!</p> <p>第 376章 送亲。</p> <p>第 377章 崔姐的怪梦。</p> <p>第 378章 自己动手扎纸牛。</p> <h3>作品阅读</h3><br>慢慢地,井口之中一缕黑气飘出,慢慢凝实,最终幻化成一个民国时期妇人装扮的烟魂。<br><br>这里要解释一下,在东北出马仙家中,都是称呼女鬼为烟魂的,而称呼男鬼,就叫做清风。<br><br>此时,在场的人都看不见她,只有被胡三太爷捆了半窍的我才能看见。<br><br>只见那烟魂一身贵妇打扮,一身绸缎花袄,三寸金莲的绣鞋上还绣着牡丹和鸳鸯。<br><br>烟魂披散着头发,遮住了半边脸颊,露出来的那半边脸上的眼睛里,缓缓的往下流淌着殷红的血液,脸上的皮肤也是惨白。<br><br>不过通过身段和五官来看,这烟魂生前也一定是个美人胚子。<br><br>就在这时,变故陡生,那烟魂直接凌空飞起,直接在空中伸出双手,奔着一个留下帮忙的小伙子就抓了过去,那个烟魂困在井中已有百年之久,指甲早已长得比整只手还要长,这一下要是给她抓上,当时就得毙命当场。<br><br>我一看那个小伙子是本村的黄大虎,黄大虎只是绰号,具体真名叫什么,村里大部分人都已经忘记了。<br><br>在东北,形容人的智商时,有一个词叫做虎,这个虎跟那个丛林之王的保护动物可没有关系,它介乎于聪明和傻之间,说他聪明吧,他又会经常做出一些傻事,说他傻吧,你当傻子待他他还知道,就是这么一种状态,在东北就叫做虎,还有一个跟它同义的词叫做虎超滴,就是这个意思。<br>

来源:ffsjzddi   主角: 胡小八吴旭东   时间:2024-02-09 20:37:00

小说介绍

小说《我,天生吃出马仙饭碗这件事》,此书充满了励志精神,主要人物分别是胡小八吴旭东,也是实力派作者“云路遥”执笔书写的。简介如下:不是吧!开局就得了疯病,在八岁那年,八字全阴的他,突然变成全村人都嫌弃的疯子。三九严寒,漫天飞雪,居然有仙人上门为他澄清。“这孩子是八字全阴的体质,乃是人世间最适合仙家上身的体质,你们家祖上有人与仙家结了缘法,“”这是仙家封了他的五感在魔魂儿,等着孩子足够强壮了,他的五感也就解封了,到那时候这孩子的病也就好了。“......疯病痊愈后的他,天眼初开,带领了东北五大仙家之一胡家的堂口,替世人驱邪治病。可是好景不长,没想到还有很多意想不到的磨难等着他.........

第6章

内容精彩纷呈,《我,天生吃出马仙饭碗这件事》的人物塑造相当精细,每一个角色都有精彩的故事。这本小说已连载至第 500章 出马仙终章。,总字数已超过1097305,是悬疑灵异、灵异、读者不容错过的好书!

书友评论

其中的地名,方为,都是非常真实,特别特别特别好

结尾不太好,感觉很遗憾,草草收场啦,,有点应付的感觉[笑][笑][笑]不过,整部小说非常棒,真实,敬畏之心肃然而起

期待作者的下一个作品 [偷笑][偷笑] 这个小说超级好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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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品阅读


慢慢地,井口之中一缕黑气飘出,慢慢凝实,最终幻化成一个民国时期妇人装扮的烟魂。

这里要解释一下,在东北出马仙家中,都是称呼女鬼为烟魂的,而称呼男鬼,就叫做清风。

此时,在场的人都看不见她,只有被胡三太爷捆了半窍的我才能看见。

只见那烟魂一身贵妇打扮,一身绸缎花袄,三寸金莲的绣鞋上还绣着牡丹和鸳鸯。

烟魂披散着头发,遮住了半边脸颊,露出来的那半边脸上的眼睛里,缓缓的往下流淌着殷红的血液,脸上的皮肤也是惨白。

不过通过身段和五官来看,这烟魂生前也一定是个美人胚子。

就在这时,变故陡生,那烟魂直接凌空飞起,直接在空中伸出双手,奔着一个留下帮忙的小伙子就抓了过去,那个烟魂困在井中已有百年之久,指甲早已长得比整只手还要长,这一下要是给她抓上,当时就得毙命当场。

我一看那个小伙子是本村的黄大虎,黄大虎只是绰号,具体真名叫什么,村里大部分人都已经忘记了。

在东北,形容人的智商时,有一个词叫做虎,这个虎跟那个丛林之王的保护动物可没有关系,它介乎于聪明和傻之间,说他聪明吧,他又会经常做出一些傻事,说他傻吧,你当傻子待他他还知道,就是这么一种状态,在东北就叫做虎,还有一个跟它同义的词叫做虎超滴,就是这个意思。

平时在村子里,也是这个黄大虎欺负我欺负得最狠,只要没有大人在跟前,他看见我就要欺负我,揍我一顿那是家常便饭。

最狠的一次,在他纠集了几个同村小氓流打了我一顿之后,居然让几个小氓流摁住我,然后他往我嘴里尿尿。

这黄大虎就是那样的人,其实这些都不重要。

重要的是我知道,这个黄大虎,就是当年修建这所宅院那个地主的第五代玄孙。

说时迟那时快,一切都发生在电光石火之间。

我只是身形一晃,就挡在了黄大虎的面前。

黄大虎虽然看不见那个烟魂,可是我那不可思议的瞬移到他面前的动作,他还是瞧得真切,一瞬间,就有淡黄色的液体从他的裤腿淌了下来。

那时候我真是恨啊,要不是我被胡三太爷捆了窍,我才不会去理会黄大虎的死活。

事后胡小八跟我说起这件事的时候,说胡三太爷做的是对的,毕竟人跟人之间的恩怨,不能让鬼掺和进来。明明有能力相救,却没有出手相救,也是变相的害人,也是要折损自己寿元和修行的。

哪知那烟魂还没有到我跟前,我的身体只是被胡三太爷操纵着微微一震,那烟魂瞬间就“啊的一声,被震飞出十几米开外。

那烟魂被震飞出去之后,知道敌不过我,也不恋战,转身就要逃遁,我哪里能任由她就这么逃走,额……准确点说是胡三太爷怎么能任由她就这么逃走,若是让这个怨气深重的烟魂逃走了,那以后这个村子可就别想安宁了。

只见我身形一晃,早已追上那已经飞起来的烟魂,伸手就抓住了她的脚踝。

我想如果当时我不是在被捆了窍的状态下的话,手上的感觉一定是冰寒彻骨的,毕竟那烟魂已经在井中被镇压了将近百年之久了。

我一把把那个烟魂扯了回来,重重地摔在地上。

此时,我就看见自己用左手在右手上虚画了五个繁体的“靁字,又在那五个靁字之外画了一个圆圈。

我知道,这个是道家的五雷咒,胡小八跟我讲过这个。

可是我当时知道,只有道家才会用画符咒的方法驱邪捉鬼降妖,却没想到原来仙家也会用这种方法。

而且,正常画符咒的话,是需要画符头符尾什么的,程序很是复杂,可是胡三太爷只是写了五个靁字,再画一个圆圈就可以了。

当时我想可能是胡三太爷道行太深,已经达到了大道至简的层次了吧。

就在我作势要一掌朝那烟魂轰劈而下的时候,那个烟魂却是仰天长啸一声,那声音极是尖利,似乎能划破夜空冲向天际一般。

就在那烟魂一声长啸过后,我看见在场的几个人都是齐齐的打了个哆嗦,就好像空气的温度瞬间降到了冰点似的。

同时,我还看见院子里的地面之上,生出了一层薄薄的白霜,要知道当时已是初夏之时,纵使是在东北,晚上的温度也已经达到了零上十几度。

那烟魂一声长啸就能使周遭生出白霜,显然是道行已经不低了。

同时,我心中也不免感叹:“我这是啥命啊!第一次办这种事就遇到这么生猛的!唉……

那烟魂一声长啸过后,对着我用一种极其幽怨的语气说道:“我不知道你是谁,你既然助我脱困,又为何阻止我报仇?“

听见她跟我说话,我就知道这还是有的谈的。

一般来说,无论是清风还是烟魂,抑或是冤魂厉鬼,只要是能和人类进行交流,就说明神志还没有完全泯灭,就还有谈判的机会。

怕就怕他们不跟你交流,上来就是不留余地的杀招。

我对那个烟魂说道:“我乃是东北仙家中,胡家的掌堂大教主胡天山。你有什么冤屈,可以直接对我说,不过若是有一句假话,我也自会分辨。

那烟魂听了我的话,对我款款一揖:“原来是胡三太爷亲临,我死之时就曾听闻胡三太爷的威名,今夜有胡三太爷在此,奴家的冤屈定能昭雪。

接下来,那烟魂娓娓道来一件陈年往事。

原来,这个烟魂名叫刘小翠,是离我们村三十里外的小刘村人,因为家境贫寒,十三岁时被我们村的地主黄殿元,给儿子黄显升买来做了童养媳。

哪知三年以后,地主黄殿元的三房老婆回娘家时,出了车祸横死了,老地主一股急火攻心,也病倒了,眼看着老地主就要归西。

也不知是谁给出了个馊主意,说是这种时候要给地主老爷再续一房冲冲喜。

可是附近十里八乡的乡亲们都知道这黄殿元为人极其不厚道,一时也没有愿意给他做小老婆的闺女。

可是这黄殿元的病情又不能耽搁,于是就打上了这个还没有圆房的儿媳的注意。

刘小翠在黄家本就没有地位,更何况细胳膊拧不过粗大腿,为了活命,只能做了公公的填房媳妇。

没曾想,喜事办完,正赶上开春回暖,那老地主的病竟然奇迹般的慢慢好转,没过多久就活蹦乱跳的了。

老地主黄殿元深信自己能重归阳世,完全是因为这填房冲喜,同时,他还坚信自己一定还能再活个十年二十年的。

于是大兴土木,家宅翻修扩建,扩建前还是普通的七间平房,扩建后才有了如今的两进院二十几间的青砖瓦房。

俗话说:江山易改禀性难移。

那黄殿元重活一回之后,虽然在建筑材料上很是舍得花钱,因为那钱是花在了自己身上。

可是对于当时修建宅院的工人们的苛刻程度,比之从前那是有过之而无不及。

小说《我,天生吃出马仙饭碗这件事》试读结束,继续阅读请看下面!!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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