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全集小说我在古代种地崛起当将军
宁愿孤独 著
本文标签:军事历史我在古代种地崛起当将军王铮岳飞
来源:cd 主角: 王铮岳飞 时间:2024-03-23 04:02:42
小说介绍
小说《我在古代种地崛起当将军》,此书充满了励志精神,主要人物分别是王铮岳飞,也是实力派作者“宁愿孤独”执笔书写的。简介如下:醉酒后晕乎乎掉进下水道,他穿越到了个不存在的王朝。几乎原始人的生活,贫穷,落后,他天天只能吃野菜!要疯了!别人家穿越,都是分分钟奇思妙计,信手拈来。他呢,一穷二白,啥也干不了,只能乖乖去种地。外邦人犯境?他无意间立了功,被封将军,自此开启护国大将军之路!...
第12章
最近一段时间,地里规整好了以后,王铮已经不是太忙,有了时间教山娃和翠姑识字。
此时,东厢房北头的第一间房,王铮的书房内,他正坐在书桌前,右手拿着一杆湖州极品羊毫笔,左手托着右手手腕,双眼瞪视着书桌上一张被金狮镇纸压着的金华宣纸,鼻尖冒汗咬牙切齿,正极为别扭地写字。
旁边的两个胡凳上,规规矩矩地坐着翠姑和山娃姊妹俩,两人各自手拿一本百家姓。看看自己手里百家姓的欧阳两字,再看看老师王铮写好的欧字,山娃还没什么,翠姑却是越看越别扭。因为,王铮写的字真是太丑了,她实在是看不下去。
从大房子开始建造的时候,王铮每到夜晚闲来无事,都会来到家里,自己手拿木棍在地下写写画画,让姐妹俩看着书本上相同的字学习。
到现在,三字经翠姑和三娃已经学完了,正学习到百家姓的欧阳两个字。
房子建好后,添了家具购置了书桌书架文房四宝,王铮又特意去了趟镇上,让镇上唯一一家书铺的老板,按照他写的目录,给他购买了大量的书籍。充实了他书房里空荡荡的书架。
这一段时间,翠姑终于发现了王铮最大的一个弱点。自家那位几乎无所不知无所不能的哥哥,却不会用毛笔写字。
因为,每次王铮手拿木棍在地上写字的时候,虽然写的也不好看,但勉强还算是能看懂。但凡让他手拿毛笔在纸张上书写,他均是表现的如临大敌,只见他掌成虎爪之型,指运擒拿之力,手背上青筋毕露张牙舞爪,握笔如拿巨椽。
额头冒汗双眼圆睁,呲牙咧嘴吸气连声,恰似战场上于敌之无敌上将贴身肉搏,又如大便干结拉不下来。
好不容易的,王铮写好了欧阳两字,放下羊毫揉揉手腕,又擦了擦满头汗水,脸上浮现出满意的笑容。
“你们看,我这两个字写的,有进步吧?
翠姑撇撇嘴,山娃甩甩腿都没说话。不是不说,是没法说,说好吧!太亏心。说不好吧!害怕受罚。
先说那个欧字,区字笔画又细又弱,渺小如豆,欠却身宽体胖肥大如斗,严重的胖瘦不均失去平衡。整个欧字,左小右大营养不良,怎么看都不像是个欧字。
阳字也和欧字差不多,只不过耳朵旁和日字之间相距太远,不像阳字,倒像是个耳日两个字。
就这破字,王铮现在居然还大言不惭,说是‘有进步’。翠姑不知道,王铮写字的水平,和两个月前相比,到底进步在哪里?
“哥写的欧阳,果然···果然有进步。山娃是王铮的铁粉,就这个铁粉,现在昧着良心夸赞他写的字,貌似也有些结结巴巴。
“哥写的,像是···像是比先前好了一点点···就一点点。翠姑早已对王铮暗生情愫,就这位对王铮暗生情愫的怀春姑娘,夸起王铮的字也是明显的言不由衷。
“嘿嘿!只要有进步就行,原来我写的字太丑了,拿不出门。再练习几天大字,估计就能替乡亲们写家书了,嘿嘿!
看来,王铮对自己写的字倒是很满意。
姊妹俩你看我我看你,面面相觑,就这种姐弟俩已经看了两个月,到现在还是连蒙带猜也认不出几个的破字,他居然还想帮乡亲们写家书?想法是善良的,真做了,就真会害人不浅。
“这两个字的念法叫欧阳,是个复姓,我先前曾经教会了你们汉语拼音,现在你们把这两个字的汉语拼音给我写出来。
“哥,我知道这两个字念欧阳了,不写拼音行不?山娃最烦那些曲里拐弯弯弯扭扭的拼音字母,闻听这位哥先生又让他写拼音,顿时就不乐意了。
“你俩不管是谁,不写今晚就不准吃饭,我让爹买了肘子和烧鸡,谁要是不想吃,不写也行。另外,把先前学过的百家姓的其他字,也都默写一遍,老规矩,上边拼音下面写字,错一个字就少吃一个菜,写错三个字以上,今晚饿肚子。
王铮说完,看也不看愁眉苦脸的山娃和翠姑。起身从书桌上拿起一根鹅翅膀上的羽毛,皱着眉头研究了起来。
毛笔字写的太吃力,也太慢,最主要是他写的别人都看不懂,写毛笔字,纯粹是浪费他的时间和精力。
现在,王铮想发明一种新式的,自己能用的惯的笔。
后世的钢笔和圆珠笔,现在的科技水平还造不出来,特别是圆珠笔,就算是后世的2010年左右,华夏的科技和制造水平,还造不出来圆珠笔笔尖的小圆珠。全部依赖进口,现在就更别想了。
钢笔,主要是蘸水笔,现在估计也能造出来,可王铮所处的石堡镇李家洼,甚至包括沙门县城,估计也没有能打造出钢笔鼻尖那种薄铁片的能力,现在是不想了,只能等以后自己有机会去了大城市,再找机会做钢笔了。
既然钢笔和圆珠笔现在做不了,那就只能另外想办法了。
王铮想到了后世西方诸国早期使用的鹅毛笔,那种笔制作简单,造价低廉,甚至都不需要花钱。这些鹅毛,就是山娃从狗娃家的鹅身上拽下来的,没花一文钱。
王铮看了眼正在愁眉苦脸默写百家姓的姐弟俩,心里暗笑。
这姐弟俩,翠姑心灵手巧,学习也用心,学的快了些,如今,就连九九乘法表她都背熟了,一些简单的加减乘除难不倒她。
山娃虽然贪玩,却也不笨,即便是再不想学,却很听他的话。比翠姑也差不了太多。
王铮很满意姐弟俩的学习态度。就开始心无旁骛,左手捏着鹅毛的根部,右手拿着一把磨得特别锋利的小刀,把刀刃对准鹅毛底部那个小洞的中心,轻轻地小心翼翼地劈了下去。
劈开了大约一公分半左右,王铮停下刀,用刀刃来回剐蹭几下缝隙,缝隙稍大了一点,然后抽出小刀,拿起娘做针线活时用的铁针,把铁针的针尖,对准那道缝隙的根部,轻轻钻了个小眼。
至此,鹅毛笔算是做好了,至于好不好用还得试验几次再说。
研好墨汁,又兑了点水,使墨汁稀了一些,太浓稠的墨汁,鹅毛笔吸不进去。
拿起鹅毛笔沾了沾墨水,王铮在那张宣纸上欧阳两字的旁边,用鹅毛笔又写了两个欧阳两个字。
“看,我就说嘛!我写的字太丑不怪我,主要是毛笔的问题。
这次写的欧阳两个字,虽然还是很难看,却不再难看的那么夸张。
王铮已经很努力地想把字写好了,无奈,他上一世写的字就很丑,即便是穿越到了大郑,字还是那么丑。
不过,用鹅毛笔写的字,别人虽然会奇怪,却能看懂了。但是,王铮写的部分简写字除外。到现在,他还是只能看懂大部分的繁体字,却依然不会写,不是他的学习能力不强不用心,而是他懒得多写那么多笔画,根本没想学那些繁体字。
反正,他这辈子也没有机会给皇上写奏折,皇上看不到他的字,就不会龙颜大怒,就不会斩了他的脑袋。
既然没有危险,既然写字看书这种小事儿,只是他日常生活中很平常的打发时间的一部分,那怎么写都是他王铮自己的私事,他想怎么写,写成什么样,纯粹是自娱自乐,都是他的事,别人谁也管不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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